公文字号格式的法律分析:要求将政府文件的字体格式用作标题,我国一般使用标准的公文格式和公文字号,并要求公文的格式(称为三要素):标题、正文和版本。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部分,它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作者的字体:字体大小与文本相同(或,日期的字体:字体大小与文本相同(或。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粗体紧急字体:字体和字号与安全级别(或)相同。法律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用于排版规范文本,批注字体小于正文。一级标题号白格式:“一”、“二”、“三”和“四”...二级标题字体格式:仿宋国标,
主题词字体:常用、机密级字体:常用、小标签字体,可居中排列一行或多行,用于正文。投寄文件用纸的尺寸,4号,粗体;二级标题号格式:“(1)”、“2)”、“3)”、“4)”……三级标题字体格式:仿宋国标、仿宋大字,仿宋。仿宋),仿宋字,一般排列在两侧,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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