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仅用于报告正式文件,即只有上行文件标有签发人。签发人是最终审核签发机关签发的公文的领导的名称,其作用是对公文的签发和内容负责,“签发人”为公文形式,应注明签发人名称的公文为签发人指上述文件,即报送上级机关的公文由签发机关负责人签署,公文写作格式(1)前缀:一般由公文数量、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文号、签发人、会签人等要素组成。
“签发人”的标注应考虑公文与公文语言的关系,其标注只能以特定的公文语言进行。发行人的名称应在上述条款中标明,如果只有一个发证机构,应由该机构的负责人签署;联合行文的情况下,各单位负责人要签上名字,这叫会签。第二十五条公文一般由密级和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文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发文机关和发文日期等内容组成。
文章TAG:签发 公文 姓名 机关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