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公文具有统一性的特点,其格式、类型、写作规则、处理方式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来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国家标准GB-T《公文格式》,我国公文载体、书写和装订要求的格式一般为:我国一般使用公文用纸,国家行政机关新公文格式(以下简称“公文格式”。
公文的写作标准:前缀格式、正文格式和后缀格式(1)前缀格式:俗称“前缀”“字头”,因其以红色套印,故又称“红头文件”。通常使用正式文件格式的要素。(公文数量由《行政公文管理办法》规定。写作格式的主要要求是:(1)签发机关的标记:由签发机关的全称或标准化简称后跟“文件”组成。一般公文格式写作规范:文章标题:宋体,二号,黑体,居中。
公文发文用纸的范围和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字体和字体大小通常用于文档格式的所有元素。发证机关标识由发证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字样组成,也可使用发证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文章标题与文章1号标题之间有一个空行。空行的字体要求是粗体、3号和空白。
位于正式文件首页红色反转线上方。公文用纸采用GB/T,描述如下:眉头部分,即公文的头部生效,党政机关公文如未规定字体和字号,则文章第一标题为:黑体、三号、空。发证机构的标志排列在中心位置,建议采用国际标准a .发证机构标志的上边缘印在纸上,双面印刷,安全级别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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