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信息: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二)公文标题在公文标题中,新《规定》所提到的发文机关名称,一个完整的文件标题由签发机关的名称、原因和语言组成,有签发机关加“文件”前缀的文件,这样的公文不需要签署签发机关的名称,公文一般都有前缀,表示是哪个机关的文件。

发文机关的公文标题,文件标题没有写发证机关

在公文标题中,签发机关通常放在最前面,以突出公文的来源和责任方。发文机关:发文机关是公文的发起者或作者,通常是政府、机关、组织或团体。文件编号一般标在标题下方,水平线上方居中;仅使用由发布机构编写的文档。在日常的公文教学和实践中,公文标题存在很多问题,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根据办法,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和主要内容(又称事由)组成。

发文机关的公文标题,文件标题没有写发证机关

公文标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仅标记组织者发布的文件编号。公文标题由三个要素组成,发文单位由语种组成。其特点是每篇都有一个相对固定的顺序位置,准确、简要地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使收件人和读者可以直接从标题中知道文件的功能,了解文件的原因和概况,并区分语言。文件编号标记在水平线的右下角和文件标题的上方。

有了公文的标题,为接收登记、编目归档、查询查阅等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三要素是发布机关名称、事由和语言名称,几个机构联合撰写了文章,标题的具体结构也在不同的语言和内容中略有变化。这里有三种容易出错的情况,发证机关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并避免使用歧义词或简称。公文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以“市政府会议纪要”为表头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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