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附件不能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并且没有规定附件的数量,则可以在正文的底部对具有多个附件的文档进行编号以表明附件。关于公文公文是法律机关和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文体并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而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也称为公文,附件的格式与正式文件的格式相同,附件二...附件应单独编排,并在版本记录前与正式文件正文装订在一起。
附件的内容应放在书写日期之后正式文件版本之前的新页面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标准应在附件左上角标识公文的文号,再标识附件(或带序号)。附件在正式文档中的位置在日期之前;不同官方文件中附件的位置是相同的,信件和通知也是如此。
如果有多个附件。附件标题和附件之间有一个空行。排列单词“附件”时,文本底部有一个空行,后跟一个全角冒号和附件的名称(即附件的格式为附件:×××)。所有正式文件中的附件位置相同,都在日期之后。使用“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附件”一词应分两部分使用:第一,正式文件的第一页应以公司的“通知”形式简要描述本通知的内容和要求,附件仍应采用“相关内容见附件”的形式,并在第一页末尾注明,并将附件与通知一起附上即可。
应作如下修改: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附件应安排在版本之前,并与正文装订在一起,在粗体字中,附件正文左上角的顶部网格排列在版本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有多个附件应进行编号。修订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通知函一般作为公文使用,信件由非挂靠单位发送。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告知函和通知只是名称不同,但实际上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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