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家公务员网辅导:申论式 公文 写作能力突破(三

III。请示各级各机关、各单位在依据职权开展工作和管理时,经常会遇到自己无权决定但又必须处理的事情,或者涉及政策性问题但又因存在重大问题而难以处理的事情。为了保持管理职能的集中统一,保证管理体系的效率,他们必须向上级机关请示和批准。这时候一般用“请示”来写。请示就是为此而作出的公文。

指令一般以政府机关和单位的名义发布。在国家行政机关中,为了明确行政领导人的责任制,重要的指示,如涉及全国或某一地区或某一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行政措施的指示,也可以由政府机关和单位的行政领导人签发。(一)请示的特点与报告相比,主要特点如下。1.陈的请示是向上级请示、批准公文,书写内容是陈请示或答复某件事,具有强制性;但报告是公文,向上级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回答上级的询问或要求,具有宣示性。

5、谁能提供 公文 写作规范?

公文的写作规则和公文的写作规则是对公文制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的概括和总结。1.写作原则。有两点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机关事务条例公文办理》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有可无公文不可有可无,可长可短公文短。”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办案办法也有同样的规定。在具体的联络协调工作中,也主张人多来往,人少来往。

《国家行政机关办法》第二十二条公文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请示、意见和报告”。《中国共产党直辖市条例公文办理》也有同样的规定。直接向领导同志提交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反了公文传阅的程序,从提交者的角度可以提高效率,但有损领导机关的效率。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很多。对于交办的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回复”和“上报结果”的,可以以公文的形式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一般不报送领导同志个人。

6、 公文 写作教程:附录一国家行政机关 公文处理办法

附录一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办法公文(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处理-0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含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和规范样式的文件,是依法行政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文章TAG:公文  写作  政府  在哪里可以看政府公文写作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