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其他公文内容只有一种形式,即添加附件。“附件”是指应当附在主文件之后的文件附件,即实质性附件,文件的附件是文件的组成部分,附件的描述与附件紧密相连,表明附件在正文中的存在,公文的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应当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并置于附件的左上角。
公文有附件的,应当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附件用于补充和完善公文内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说明是公文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如果官方文件有附件,请在文本下留出一个空行,附件说明包括官方文件附件的序列号和名称。“附件说明”是指文档附件的序号和名称,这是文档格式项目的一个要素——附件的识别问题。
如果公文有附件,则在正文底部使用“留白”一词,附件是指与主文件一起制定的文件。写完正文后,尽量将其与附件分开或换行,否则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是正文还是附件。公文附件的格式是另一行的底部,开头有两个空格和一个冒号,然后依次标注所附文件的名称和序号。使用“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当公文为转发通知时,经批准转发的公文以附件形式出现,成为公文正文的有机组成部分。
附件超出文件或随附文件的相关文件或文章。使用附件的标题,该标题应与上行附件名称的第一个单词对齐,附件的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转发文件的版本不能替换转发文件的版本,附件应与正文装订在一起,以便参考。如果它们不能装订在一起,它们应该放在附件的左上角,如果附件名称的字数超过一行,则该行将与冒号后的第一个单词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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