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规范性文件,也叫法定文件。从适用范围来看,公文可以分为法定公文和业务公文,公文是法律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一种法定的、规范性的文体,第一类公文格式是标题 标题 正文 签名 日期,其适用范围是具有广泛影响的法律公文和商务公文,按适用范围分类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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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标题 正文,适用于大多数公文,如简报、短评、随笔等。根据公文收发机关工作关系的不同,公文可分为上写、下写和平写。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公文写作规则主要包括:第十三条写作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用性。将官方文件分为,

(二)文本之间的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权限范围确定。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收发关系,这是根据机关的组织体系、领导关系和权限范围确定的。公文的语言规范:叙述、解释(主要)、准确、庄重、平实、简洁论述、签发机关和日期:公文的签发日期与公文的撰写日期不同。第十四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权限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公文,即官方文件,也叫“急件”,出自汉代荀悦所著的《汉纪》。要求: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版本记录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法律文书写作:(命令》决定》通知)(决定。一般规则(1)写作应真正必要、务实、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来说是不允许越级的,特殊情况下需要越级的,还应当抄送被越级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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