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是这样描述的:公文如有附件,将在正文下留空,以下简称格式)。规定公文有附件的,应当标注附件说明,附件需要另起一页,在附件的左上角,使用公文附件的标记位置、附件字样和附件的序号,附件说明在文本底部的空行中带有“附件”字样,使用“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正文:正文必须显示在正式文件的首页。
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写公文时,如果文字刚好写满一页,无法写下附近和签名日期,建议调整行距或边距,即使最后一行只有两个字。附件的位置和标签“格式”规定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记录版本之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要求: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版本记录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
使用附件的标题,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心。宋体字的模仿标志着“附件”,正文下面,书写日期上面。《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顶框标注“附件”(注:后面加冒号是常见错误),粗体字的顶部框排列在版本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可以,一般先写附件,再写签署日期,但一般不建议这样写,排版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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