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文由签发机关签署,则需要盖章,如果不是,则可以盖章。协办单位可以不盖章,行政机关公文中的会议纪要可以不加盖印章,其他公文必须加盖印章,县级以上的可以不盖,当然盖更好,尤其是政府文件,未加盖公章;并非所有联合提交的正式文件都需要盖章。根据要求,县级以下的文件应加盖公章,这是基于县级以下的原始设备缺乏文件和生产不规范的事实。

多少份以上可以不盖章,有多少份文件不需要盖章

未加盖公章;法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公文属于特定格式的“会议纪要”,不加盖公章。由于会议纪要类型不同,格式要求不同,对盖章的要求也不同。法律分析:如果盖章超过100份,则需要很长时间,这不利于尽快发布纸质通缉令或悬赏等各种通知。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样的做法应该得到理解,并有利于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

无公章:命令(令)和议案必须由领导人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签字章),从是否盖章的角度来看。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文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文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附件等内容说明,会议记录反映了与会者的共同意愿,签名应由所有与会单位作出,因此不必写签名或加盖公章,与会者只需将其收回并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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