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x件”,公文的标注位置和格式附件属于公文正文的补充说明材料,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部分,它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标记附件:只有当附件中有内容时,才能保存附件。行政公文的附件是正文的一部分,也具有功能和作用,注释只解释说明性词语,没有功能效果。

请示文件的附件,指令请求附件格式

请示文件的附件,指令请求附件格式

以下简称“格式”),公文如有附件,应标注附件说明。附件的内容应放在书写日期之后正式文件版本之前的新页面上。(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留一空行,以安排“附件”一词。注释是指在行政公文中标注的用于解释的说明性词语。

公文注释:仅在使用“请示”文字时使用,备注的内容一般为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此外,官方文件不是信件...“也就是说,如果下级的请求被转发给上级,它必须有同级机关的意见才能形成当地机关的文件,而不能简单地转发。公文的格式要求(简称三要素):标题、正文和版本。正文下面,书写日期上面。

所以,我觉得还是用附件的形式比较好。请回复,“等等。其他官方文件不需要这种结论,正文下面有一个空行,左边的空白字表示“附件:XXXXXXXX(附件的标题)”,末尾没有标点符号。答:附件应写在结论之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仿宋体标识“附件”,后面加全角冒号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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