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格式要求(简称三要素):标题、正文和版本。(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部分,它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公文的主要文体(1)按行文关系划分:上写:请示、汇报,以下文本: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和答复。平行文本:信函、平行通知、会议纪要(以下文本和平行文本均可),(2)以时限为标准:万分紧急;紧急;平片。
(签发人:应在上述文字上标注签发人的名称,位置应平行排列在文号的右侧,以便上级及时从签发人处了解相关信息。(2)文字格式、公文标题:发文机关名称以文种名称为准,主送机关:以上文字只能送一个机关;以下说明。所谓公文,是公文的简称,是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公务而制作的具有规定格式的书面材料。公文的种类主要包括:命令、动议、决定、公告、通报、通告、报告、请示、答复、意见、信函和会议纪要。在各种企业中。
公文:格式要求严格,语言文字要求规范准确,多以语句形式表达。写作手法平铺直叙、重点突出、简洁明了,没有过多的修饰或修辞。法定公文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文,包括行政公文和党内公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党政机关公文的主要用语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答复、议案、信函、纪要。常见格式公文的格式分为三个部分:标题、正文和记录。
公文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签发机关(或加盖公章)、签发时间、抄送单位、文件前缀、公文编号、密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等。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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