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的格式与正文的格式相同。如果附件和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则应将文件编号排列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的顶部方框中,并在后面标记“附件”字样和附件序号,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在拟议的官方文件中,括号使用不当,其中许多括号写在不适当的位置,附件应与正文装订在一起,并在附件左上方第一行注明“附件”,如有序号应注明。
如果有多个附件,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记附件的序号(如“附件:XXXXX”);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附件是指对文件正文的描述、补充或引用。但“附件”一般不出现,必要时只能出现在公文正文中,句式需要括号来表示对附件内容的注释和提醒。附件应当单独编排,并在编辑前与公文正文一并装订。
“附件”需要另起一行,句子后面没有标点符号。附件的序列号与姓名识别一致,公文正文开始写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的旁边,每一段都需要留空。当附件名称很长并且需要返回时,它应该与前一行中附件名称的第一个单词对齐,附件在正文底部以空行开始书写,左侧为空白,这是加强对公文内容的理解和执行不可缺少的部分。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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