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附件应另排一面,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方可入版。如果附件和文档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则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的顶部方框中标记文档编号,然后标记附件(或带有序列号),附件应当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并置于附件的左上角,以下简称“格式”),公文如有附件,应标注附件说明。
附件和公文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的,应当在附件的左上角,红头文件的附件应当标注在正文下方、成文日期上方。如果公文中有附件,请在文本底部留出一行空白,标记公文附件的位置,并对附件进行说明。在文本底部留出一行空白,以排列“附件”一词。《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字体要求与正文相同,通常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使用。其中规定:“附件说明:如果有附件,应将“附件”一词安排在文本底部的空白处,后面加上全角冒号和附件的名称。
顶部方框标识了文档编号及其后面的附件(或序列号)。应该注意的是,附件并不是每一份正式文件都需要的。是否附上附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决定。第四,规定了标识的位置。正文后的附件标识应与正文同空,L行,左为空白,《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附件上的“附件”标记在左上角顶框的L线上。
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Cn/,其中包含格式的全文和相关图表,相对直观,附件的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如果有多个附件,答:A本题考查公文基础知识。你可以参考公文处理实务交流网,这里的“附件”是仿宋代标注的,后面是全角冒号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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