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是公文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明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公文写作的一般标准是:文章标题:宋体二号黑体居中,文章的标题和文章的第一个标题之间有一个空行,空行的字体要求是:粗体、3号、空白。

写作评优材料的标题,优秀的公文标题

文章的第一个标题:黑体,三,空。标题及字号,关于巩固我市绿化工作成果的公告。(1)公文标题“张观戴笠”主要是指法定文件和非法定文件之间的混淆,以及常见的公文如“规范”“计划”“要点”“安排”“方案”“总结”“制度”“讲话”“措施”等。第二个主要标题是宋体,

一般应注明发证机关。在标题中,除法律法规名称外还有图书标题,四级标题:“(“五级标题:“①”纸张和页边距。要求官方文件的字体和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级标题:“黑色仿宋”,二级标题:“(1)”为斜体。关于批准广东省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的通知。XX乡人民政府关于秋收生产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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