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正式文件使用主办组织的名称时,正式文件通常有一个前缀,表明它是哪个组织的文件。一般指报送或下发的政策性文件;公文标题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头、体、尾,一般有很多带有信件的官方文件,(除非另有说明,一般使用正式文件格式的所有要素,识别主送机关时,应注意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

规范使用公文版头,正式文件标准标题

文号编制在前缀下方红线下方,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字组成。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前缀一般由公文名称、文号、签发人、紧急程度和密级组成。该类公文为机关或部门的批量公文,标题中的发文机关使用联合机关名称,也可简化为主办机关名称加“等部门”字样;当标题使用联合机构的名称时,

它占文档首页的1/3到2/5,并通过一条水平线与文本隔开。主送机关的名称应当是全称、规范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的通用名,联合行文,(发证机关标识居中排列,上沿至版头上沿,三级标题加粗,m,建议使用红色小标宋体,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标题中可以省略发布机构,\.....第四级的标题是模仿宋朝,使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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