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是指应当附在主文件之后的文件附件,即实质性附件。附件描述包括文档附件的序列号和名称,公文的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是指对文件正文的描述、补充或引用,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底部使用“留白”一词,附件的内容应放在书写日期之后、记录公文之前的新页面上。(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

附件应当单独编排,并在编辑前与公文正文一并装订。附件应与正文装订在一起,并在附件左上方第一行注明“附件”,如有序号应注明。附件超过(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它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最重要的部分。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版本(正文)结束之前,并与正文部分装订在一起。如果有多个附件,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记附件的序号(如“附件:XXXXX”);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

附件标记在文本下方和签名上方。当附件名称很长并且需要返回时,它应该与前一行中附件名称的第一个单词对齐。这是附件签名的标准格式,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并经过批准。附件的序列号与姓名识别一致。公文的格式要求(简称三要素):标题、正文和版本。正文下面有一个空行,左边的空白字表示“附件:XXXXXXXX(附件的标题)”,末尾没有标点符号。

“附件”由仿宋识别,后跟全角冒号和名称。加强对公文的理解和执行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附件:XXXXX应在“否,请回复”后留空。如果是请求,在版本中添加联系人和电话号码,这样报告就不需要写联系人和电话号码了,如果附件名称的字数超过一行,则该行将与冒号后的第一个单词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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