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格式和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的常用纸张要求、排版印刷和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样式。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发布的公文,(除非另有说明,一般使用正式文件格式的所有要素,提及正式文件时应包括两个要素:“标题”和“文件编号”,文件编号后应加上标题,文件编号应放在括号内。
什么是官方文件?引用应严格按顺序进行,完整、准确、规范,不能随意增删。书面引用文件时使用的标点符号是(书名),如:《关于印发(保税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某县人民政府关于检查档案法实施情况的通知》。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功能的全称公文,是按照严格法定的有效程序和规范格式制定的。
标准:【序号】标准代码、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社和出版年份。解析:法律法规名称必须使用书名号,文档编号在括号中,因此请务必注意,不能使用其他符号。其他机关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或者找到发布该文件的组织或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原始文件。(发证机关标识居中,板块中心上缘至上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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