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正文一般仿宋体,排列在文号下空行的位置,每个自然段留白并归位。不能返回数字和年份。公文中附件说明、附件和备注的区别。附件说明、附件和注释都是公文正文的格式项。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附件的格式与正文的格式相同。如果附件和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则应将文件编号排列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的顶部方框中,并在后面标记“附件”字样和附件序号。
公文附件的标注位置在正文下方、成文日期上方。《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以下简称《格式》)规定,公文有附件的,应当标注附件说明。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留一空行,以安排“附件”一词。“附件”、“附件:”和“附件1:”的写法是错误的;此外,附件返回行使用自然段落格式也是错误的。附件中的说明之后是发证机关和成文日期,顺序不得颠倒。(如下图)附件应从另一侧排列,不得与正文在同一侧。
附件要求,附件,仿宋体,位于正文和签发机关的签名之间,用一行与正文一起留白来安排附件一词,后面加一个完整的冒号和附件的名称,名称后不用标点符号。如果有多个附件,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记附件的序号,如附件: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x件”。放在主要部分后,将打印另一页并与主要部分装订在一起。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留空。
机关公文附件格式附件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相同,通常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使用,模仿宋代的字体。《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附件应另排一面,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方可入版。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红头文件的附件标记在正文下方和撰写日期上方。《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以下简称《格式》)规定,公文有附件的,应当标注附件说明。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留一空行,以安排“附件”一词。
文件所附附件的格式要求如下:正文底部留白,左边留白,“附件”标注“仿宋”,后面加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果附件的序列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XXXXX”),则附件名称后没有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附件”、“附件:”和“附件1:”的写法是错误的;此外,附件返回行使用自然段落格式也是错误的。附件中的说明之后是发证机关和成文日期,顺序不得颠倒。(如下图)附件应从另一侧排列,不得与正文在同一侧。
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x件”,放在主要部分后,将打印另一页并与主要部分装订在一起。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留空,附件和正文之间应该有两个空行,这是一种比较正式和规范的写作方法。公文正文写好之后,我们通常会就行文是否恰当作出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它也是文本的一部分。附件的格式与正文的格式相同,一般为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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