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下级机关要求执行并由相关单位知晓或执行的事项,以及批转、转发公文。(一)批转、转发通知批转、转发通知是批转下级机关公文或转发上级机关公文时使用的一种通知,不隶属于本机关,通知和通告在适用范围、接收机关、主要特征、强制程度、写作格式等方面有所不同,可见,通知的适用范围比通知更广。
通知和告知的区别在于适用范围不同。为发布行政法规等有关通知而发送的行政公文,标题应当为“关于印发的通知”。告知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知晓的事项。发布和批准通知的标题由“发布机关 发布(批准和转发) 发布的文件标题 通知”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机关的公文分为“命令(令)、指示、决定、决议、指令、通知、公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答复、函件和会议纪要”。当一份文件作为一项条例或规则出版、批准和转发时,通常应加上书名,有时在批准和转发文件的标题中包括“关于”和“通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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