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公文标题中可以有标点符号吗?公文标题中可以使用标点符号,主要包括顿号、逗号、书名号、引号等。问题1:公文标题中不能使用哪些标点符号?公文标题中可以使用标点符号,主要包括停顿、逗号、书名号、引号等,事实上,在公文处理实践中,停顿、书名号、括号和引号在公文标题中频繁出现,有时难以避免。

公文标题能有顿号不符号吗

标题能有顿号不符号吗,标题可以加标点吗

标题可以有标点符号,标题的标点符号合适。标点符号一般不用。在标题中,除了问号和感叹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名称和图书名称外,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综上所述,文章标题不需要句号,其他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由标题本身决定,不能乱用。党政机关公文标题中有两个发文机关的,两个发文机关之间用空格隔开,不加标点符号。

当两个词或两个短语并列出现在公文标题中时,停顿可以改为“他”。第三级:(用点代替停顿)。标题序号的等级为:一级:(带停顿);第二级:(1)、(2)、(3)(无任何标点符号);第三层,(带停顿)。也就是说,除了法规名称和书名外,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除法规名称和书名外,

当并列单词或短语的字面意思清楚时,删除停顿。例如,信中关于安排玉米和小麦出口计划的停顿可以替换为“和”国务院办公厅在,四级:(,(,),(,(,),(,(不带任何标点符号),第五级:使用英文字母。第二级:(1)、(2)和(3)(不带任何标点符号),行政管理体制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执行。在出版和排版规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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