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公文是指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关于公文管理的有关规定中明确规定的用语。公文格式,即公文规范风格,是指公文中各种成分的构成,它和语言是公文外在形式的两个重要方面,正式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明确规定,公文种类主要包括:(一)决议;②决定。
中国的公文具有统一性的特点,其格式、种类、写作规则和处理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规定执行。规范性公文:条例、规定、办法、细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常见的公文包括:(1)命令(命令)适用于根据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施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奖励相关单位和人员。除了上述法定语言外,它还包括党和国家机关常用的实用语言,从摘要和计划到文章和备忘录。
规划正式文件:计划、规划、工作计划、工作要点。通知正式文件:公告、通告、通知、通知和信件,提交的正式文件:报告、请示、意见和提案。会议正式文件:会议纪要、会议提案、领导讲话,一般来说,主要有综合性的工作总结、计划(包括规划、工作要点、安排、方案、思路等。)、调查报告、简报、特别信函和讲话,(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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