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的第三个问题,请示等等,是否写附件。这里涉及到另一个规定: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四章“行文规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是的,《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附件规定:公文有附件的,应当在正文下方留空,附件应当标有仿宋字样,后面加全角冒号和名称,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的文种,一般应注明发文机关。

公文中附件的作用:补充说明用作正文或正文的参考。公文的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它是请求所附的相关材料、图表或其他文件。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版本(正文)结束之前,并与正文部分装订在一起。公文附件具有法律效力。公文的附件是指附在正文之后、与正文一起印发的书面材料。它们是一些官方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附加物的性质不同,法律效力也不同。如果一些附件是根据文本的要求执行的,则它们具有与文本相同的法律效力。

所有正式文件中的附件位置相同,都在日期之后。附件应当单独编排,并在编辑前与公文正文一并装订。使用“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并在编辑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中以粗体显示顶部方框。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附件的字体要求与正文相同,通常在没有特殊说明时使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附件应另排一面,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方可入版。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

文本底部有一个空行,仿宋logo后面是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果有序列号,请使用阿拉伯数字,附件的名称不加标点符号(例如“附件:xxxxx”)。然后写下签名,重新写版本。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15)关键词“关键词”用3号黑体字,词组用3号书松(宋体)黑体字,词组之间加一个字。(16)抄送机关应在印刷版本上方和主题词下方进行标记,并使用4号仿宋。(十七)印本记载的是公文签发机关的名称。

公文附件的要求

附件的要求

1、格式第七条附件:如果公文的序号是阿拉伯数字(必须标注附件第一层的序号和名称,附件第二层的格式项写在左边两个空格内,名称在正文底部留空。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如下:×××”排在一楼附件和注释的显著位置!

2.宋体字的模仿。法律依据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正文相同,正文后必须标注“x”字(如“附件标注:x”字应在正文下方留空,模仿宋体字。正文后另起一页是因为公文的完整格式有利于公文正文下的空行,并且是哪个是哪个。“附件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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