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规范:(1)标题:公文标题由发文单位、公文主要内容和文种三要素构成。例子:XXXX部门关于XXXX问题的请示,(2)填写主送单位:上:报告、请示属于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类型,一般应当注明发文机关,除法规名称和书名外,公文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一是法律法规。
文章标题中的时间和单位顺序取决于文章的格式和要求。一般来说,如果文章需要注明时间,应将时间放在单位前面,以表明时间先出现,然后再出现单位的名称。例如,如果是新闻报道,时间通常首先写在标题中。签署正式文件时,公司名称应排在前面。例如,如果某公司的行政部门是外部文件,则为公司名称;如果是内部文件,则为部门名称;一般两个很少放在一起。如果你真的想把两者放在一起,我们建议上述方法。
标题:单位A和单位B:正文XXXXX的主发送单位是主要撰写对象,即需要主持和答复的单位,即负责掌握、答复或执行文件内容的接收单位。对于机关公文中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的问题。公文标题:《关于* * *事项的函》:单位、单位、正文:要求准确传达发证机关的有关原则和政策精神。写作应尽可能简洁、清晰、符合现实和语法,不应冗长和杂乱。题记:写在正文的右下方,也叫题记。发证机关一般应写全称。
除法规名称和书名外,公文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2)主送单位是指公文的主收单位,位于标题下的空白处,顶框标有仿宋体字,退回时仍为顶框;最后一个主要传送单元的名称后跟一个全角冒号。公文标题通常有四种形式:一种是具有三个要素的公文标题:发布机关的名称,原因和语言。二是由理由和语言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三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用语组成的公文标题。第四种是只表明语言的公文标题。
文章标题下的单位姓名的格式签名格式:签名有两种类型:“双”和“单”。在两段中,书的对象和作者分别放在上面和下面,前者是上段,后者是下段。前款应当写明作品的名称、来源和接受者的姓名;下一段描述创作的日期、地点和作者姓名。《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对公文正文的格式要求如下:公文标题在红色反线以下留空,放置使用,小标签为宋体,需居中排列。题下主送机关空,左侧顶框为宋代文、用、仿。
签署单位文件时,单位名称应在上面,日期应在下面。根据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书写日期一般用四个字排列在右边空白处,印章为红色,不允许使用空白印章。当单个机构写作时,它通常高于书面日期。论文题目:简洁准确地表达研究对象和内容,一般不超过,字数,可以写两行。作者:论文标题正下方,必须注明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学号和姓名。摘要:文章要点要有所体现,研究内容和结论要有所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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