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项: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序号和名称,不带书名号。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附件时,附件的序号应加在附件名称之前,附件描述的序号和名称应与附件一致,公文标题中出现意见、法规、决定等文件名称时,不加书名号,关于公文标题中书名号的使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六项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名称和书名号外,公文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附件序号应上下对齐;附件的序号应为阿拉伯数字;附件名称中不添加书名,也不添加逗号或分号。公文标题除法律法规标题外,可加书名号,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下方留空,附件全称应在“附件”之后。但是,有一点需要说明,即书名是否可以使用法律法规名称以外的名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标题中除法律法规名称和图书名称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关于文档的通知。“附件”由仿宋识别,后跟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果附件中有序号,则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A项:证件号码由发证机关代字、年份、证件序号组成,年份应为【】,文件序号不得填写“无”字和无虚位。《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附件规定:\\\\x,前面的回答比较好,加一点:有时可以用空格代替顿号。
文章TAG:附件 公文 书名 名称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