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应与公文一起装订,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如果附件不能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请注意:附件应与公文装订在一起,如果附件和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则写“附件像正文”或“附件是x份”是错误的,文件编号应排列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的顶部方框中,然后应标明“附件”字样和附件的序号。
公文附件的位置应标明,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以下简称“格式”)。公文有附件的,应当标注附件说明。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留一空行,以安排“附件”一词。在附件左上角的第一行,顶部方框标识“附件”,顶部方框标识文件编号,然后标识附件(或带有序列号)。附件的序列号和名称应该一致。而在附件的左上角,应该是在附件的左上角。
在附件的左上角,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格式应分为三个部分:正文、正文和版本。正文下面,书写日期上面,如果序列号存在,请对其进行标识;附件的序列号和名称应该一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分为密级和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文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抄送机关、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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