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x件”,把“附件写成文本”和“附件x份”写错了,附件应与文件正文装订在一起,附件不能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的,正文由公文标题、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有效标识(单个公文印章和联合公文印章)、备注等要素组成。
它是对公文内容和功能的高度概括。公文附件的标注位置在正文下方、成文日期上方。以下简称“格式”),公文如有附件,应标注附件说明。官方文件文本的解释、补充或参考。并且在附件的左上角,顶框标记“附件”,这应该在附件的左上角。通常情况下,公文的三大组成部分是:标题(份数、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文号、签发人和红色分隔符);主要部分(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签发机关名称和印章、成文日期和注释。
标题公文标题,我国公文具有统一性的特点,其格式、种类、书写规则、办理方式等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仿宋体字“附件”,后面加全角冒号和名称,字体比文本稍大。在文本下留一个空行,如果序列号存在,请对其进行标识;附件的序列号和名称应该一致。正文下方有一空白行,内容和程序合法: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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