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联系人和电话号码应该在附件的后面,因为附件是文件中包含的特定文件或材料,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是联系和沟通的联系方式,应该在文件内容的后面。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如果附件不能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则应放在附件的左上角,在政府通知中,联系人通常列在正文的“附件”部分。

联系人和附件的位置图,如何区分附件和正文的位置

附件的格式与正式文件的格式相同。注释不解释和注释官方文件的内容。官方文件的注释或解释通常通过官方文件正文中的句内括号或句外括号来解决。以下简称“格式”),公文如有附件,应标注附件说明。此外,对于“请示”,应在“备注”中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这是一项特殊要求。

联系人和附件的位置图,如何区分附件和正文的位置

顶部方框标识官方文件的序列号,然后标识附件(或带有序列号)。附件标题和附件之间有一个空行。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使用“附件”字样。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版本记录之前与正式文件的正文装订在一起。题字:题字包括日期和发证机关名称,通常写在正文下方的中心位置。附件的格式与正文相同:一般使用正文,附件说明在正文下面的空行中带有“附件”一词。

附件“,如果有序号,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列号和名称应该一致。当附件名称很长并且需要返回时,它应该与前一行中附件名称的第一个单词对齐,对于附件的标题,如果有多个附件,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记附件的序号(如“附件:XXXXX”);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附件应安排在版本之前,并与正文装订在一起,在粗体字中,附件正文左上角的顶部网格排列在版本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有多个附件应进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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