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附件应另排一面,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方可入版记录。以下简称“格式”),公文如有附件,应标注附件说明,在实践中,许多权威机构将官方文件的版本(文件的结尾)放在官方文件主要部分的后面和附件的前面,形成主要部分和附件之间的分离,公文的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使用附件一词及其序号,使用“附件”一词及其序号。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编辑前与文件正文装订在一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附件,直接写附件:* * *,附件后不加任何标点符号。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留一空行,以安排“附件”一词。附件标题在写作日期上方。
使用附件的标题,文本中有一行是空白的,附件的第一句是空白的。顺便说一下,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版本(正文)结尾之前,并与正文部分装订在一起,因此,版本记录在正式文档的末尾,附件内容应在版本之前。附件写在签名之后,附:安排。如果只有一个,附件的标题将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正文下面,书写日期上面。印章的位置规定如下:印章应放在公文的最后一页(封面四),印章的最后一个元素应放在最后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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