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文件有固定的格式。政府公文格式和公文字号标准我国一般使用公文用纸,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公文格式》)将公文分为眉、科、版,公文的标准格式包括:负责任的陈述,(除特别说明外,一般采用公文格式的所有要素,公文标题由三部分组成: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种类。公文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签发机关(或加盖公章)、签发时间、抄送单位、文号前缀、公文编号、密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等。
(公文编号)《行政公文办法》规定(如制发公文的时间、加文号)必须符合现行法定格式。排版格式的标准如下:标题、正文、附件、成文日期、页码。(论文、格式、细节)原则上,本文必须分段描述。位于正式文件首页红色反转线上方。发文用的公文用纸规格详见《行政机关公文写作规范》。行政公文的写作要求非常严格,对标题、内容、署名、日期甚至字体大小和标点符号都有严格的规定。
了解写作目的有助于确定公文的内容和语气。描述如下:眉头部分,即公文的头部,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发证机构的徽标从页面的上边缘到上边缘排列在中央。例如,提交给上级领导的报告应该使用正式和尊重的语气,而向同事或下属传达的日常信息可以更简洁和直接,小标准宋体,在中心排成一行或多行;回行时,字义要完整,排列要对称,长度要合适,间距要适当。标题排列应该是梯形或菱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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