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公文罪的立案标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只要行为人伪造、变造公文,就构成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应予立案,法律分析:伪造红头文件属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公文,即公文的规格和样式,伪造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是犯罪行为。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那些模仿有权签发官方文件和证书的负责人的笔迹的人也应以伪造罪论处。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的伪造。客观上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的公文、证件或者印章采取涂改、擦除、拼接等方式进行加工、重组,改变其真实内容。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和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或者倒卖车票、船票、机票、演出票、体育比赛门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立案标准:侵犯的客体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客观上讲,本罪表现为行为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销毁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的。伪造红头文件侵犯的客体涉及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名誉权;国家机关使用的公文、印章和证件是国家机关在一定社会领域和方面进行管理的重要凭证和手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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