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函”和文号“函”有什么区别?公文格式中的“函”和文号中的“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信函格式。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向特定对象发送的文件,律师声明是律师事务所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布的文件,律师函需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由负责律师签字,此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分为谈判函、告知函、提醒函、邀请函、公告函报告等正式文件。
律师声明和律师函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目的不同。寄信是指主动提出一个业务事项,回函是对方发的信。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和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某种效果的专业性法律文件。律师函的内容是让服务对象做或禁止某些行为。律师声明一般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出具的;律师函的对象通常是特定的法人、组织或个人。
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前来、写信或打电话咨询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调解协议。写信给组织部,律师声明通常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开。不同的客体,此外,还必须告知另一方如果逾期不处理的后果,如起诉和解除合同。发证机关的名称和双线用红色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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