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正式文件中的附件位置相同,都在日期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根据公文正文与附件的位置关系和标注方式,可以对附件的附件进行处理,在实践中,许多机关将正式文件版本放在主文件之后和附件之前,这形成了主文件和附件的分离,这是不正确的,附件应当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并置于附件的左上角,在公文处理实践中,有些公文附件本身就有附件。《条例》和《格式》中没有关于在何处以及如何附上此“附件”的相关规定。
附件原则上是文件正文的说明、补充或参考,也可以说文件正文中没有说明。如果官方文件有附件,请在文本底部留空一行。规定公文有附件的,要在正文下方留空一行安排“附件”二字。使用“附件”字样和附件序号,附件应另排一面,并在编版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附件的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
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在正式文件记录之前,也就是说,无论附件有多少页。而且公文的附件需要排在另一面,也就是说不管正面留多少空白,都需要排在另一面,《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及公文格式规定》(GB/T,;“请求”应改为“请求”;“务必”删除;一物一文请示,其他请示事项要单独书写;“顺便”删除;“应批准”改为“请批准”;删除附件中的书名;日期应为汉字,最后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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