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军事机关公文的构成要素应当符合下列格式和要求:(一)发文机关标识分为两种:语言标识表示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固定标识表示发文机关和“文”字;固定标志用于军级以上机关发布的重要公文。(除非另有说明,一般使用公文格式的所有要素,公文的基本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签发机关或印章、签发时间、抄送单位、公文前缀、公文编号、密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等。
公文标题:小标宋二、公文分类、公文正文:(含附件说明。公文具有严谨性和规范性,其表述应简洁、准确、清晰,并遵循一定的格式和结构要求,以实现公文交换的规范化和高效化。按书写的关系和方向分为:①上部书写;②平行文本;③以下文字。公文一般由眉毛组成(包括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密级等。).
根据保密要求和密级分为:①绝密文件;②机密文件;③秘密文件。一般与正文之间用横线隔开)、正文结尾(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内容、附件、署名、注释等,)(包括主题词、抄送栏、打印机关栏、打印日期和份数。(发证机关的标志排列在中央,上边缘至号牌的上边缘,请用一句话说明,意思是“委托代理表”;他的评价和介绍是对预备役军人的“评价和表彰”;在会议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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