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即公文规范样式,是指一份公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构成方式。它和语言是公文外在形式的两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公文的效力,行政公文的格式标准,该标准将版本核心中的公文格式要素分为三个部分:标题、正文和记录,行政公文的格式要素可分为三个部分:眉头、主题和版本。一般公文格式写作规范:文章标题:宋体,二号,黑体,居中。

公文标题由三部分组成: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种类。包括文件排版、文件纸张和装订要求。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页眉;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符(不含)以下、最后一页第一个分隔符(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正文;公文最后一页第一分隔线以下。文章的标题和文章的第一个标题之间有一个空行。空行的字体要求是:粗体、3号、空白。

小标宋体,一个公文最多不超过,而公文一般由眉毛组成(包括发文机关、文号、签发人、紧急程度、密级等。),红线以上的所有元素统称为眉毛;从红色反线(不含)到主题词(不含)的所有元素统称为主语;主题词下面的所有元素统称为版本注释,文章的第一个标题:黑体,三,空。一般位于抄送办公室或印刷版本上方最后一页的底部,使用“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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