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是公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明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问题二: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主要包括:(一)宣布实施重大行政强制措施的命令(令);奖励相关单位和人员。

公文的标题种类,公文标题的写法有几种

本文重点介绍三类标题的处理方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有十三类:命令、决定、公告、通知、通告、建议、报告、请示、答复、意见、会议纪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第十条公文一般由密级和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文号、签发人和标题组成。一份完整的公文标题由三部分组成:发布机关、事由和语言。

椭圆形公文标题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省略某些要素;柔性公文标题是指经批准转发的文件标题,具有特殊结构,一般应注明签发机关。标题中,法律法规除外,在国家正式公文写作中,标题:通用。法律解析:行政公文共有十五类,分别是命令(令)、通知、通报、公报、决议、决定、报告、请示、答复、通报、意见、动议、函件和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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