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a基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错误b基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公文格式不规范,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求行政公文的格式必须规范,这份公文的标题有两处错误,然而,在当今的公文写作实践中,公文写作格式不规范的问题频频发生。审查: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发文前应对审批程序、内容、用语和格式进行审查;如需进行实质性修改,应报原签发人审核。
c错误。应对收到的正式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关于这个案例,你问的是书写格式,而不是排版格式(所以不要谈论左右字体)。登记:对检查过的公文,应确定文号、分发范围和份数,并详细记录。初步审查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处理,是否符合书写规则,语言和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的年份和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有全称,并用六角括号“【】”括起来;没有将“否”添加到文档的序列号中,并且没有组成虚拟位(即,
书名是必需的,并且转发的文件名必须包含在书名中!因此,在示例中,此文件编号应写为“清教徒请”和“请示”,签发人应与文件编号在同一行上标记,一左一右,两端空一个字。答:c《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阿拉伯数字排列在版本左上角第一行,同时,在第24条处理文件接收的主要程序中,有以下表述:“(三)初步审查。
文章TAG:公文 格式 党政机关 复核 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