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写作中,有一个容易被忽视、令人头疼的问题,那就是公文写作的“称谓”。主送机关的名称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通用名,你公司的地址一般可以用于平行公文、请示和向上级汇报,可以不用这个地址,直接写主送机关(部门)名称,比如公司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填写全称、简称、拼音或简拼。
公文中人名表述的混乱主要包括:一是同一名词在一份公文中多次出现时表述不一致。在正文中,可简称为主送机关(部门)。自定义填充法自定义填充法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定义公司名称的方式。使用简化拼写法的优点是方便快捷,可以节省填写时间。如“××省人民* * *文件”;对于一些特定的公文,只能识别发文机关的全称或规范简称。
发证机构的标志由发证机构的全称或标准化简称后跟“文件”组成。三是随意使用缩写,一般来说,上文中只有一个主送机关,第四个是只表明文种的公文标题。如果是领导讲话,向一贯检查指导本单位工作的上级领导汇报的提纲可以用尊称抬头,为正式文件报告。主送机关是负责处理公文的接收机关,有些新手写举报材料,材料写满了。“我局(市、县、乡)* *,我局(市、县、乡)决定……”“你们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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