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行距是公文中各要素的识别规则。本标准将构成公文的要素分为正文、主题和版本,包括公文写作的样本材料、总结报告、材料汇编、演讲稿等,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中各要素的通用用纸要求、印刷要求、编排和标识规则,公文的特点,包括文件排版、文件纸张和装订要求。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索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写作打印规则最新版本,简述公文写作的写作规律

公文的格式、种类、书写规则和处理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规定执行。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的编号、标题和正文为3号,公文处理的具体要求分为向上级行文和向下级行文。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其他正式文件可参照执行。公文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签发机关(或加盖公章)、签发时间、抄送单位、文件前缀、公文编号、密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等,通用语言。向上级机关写信应遵循以下要求:原则上向上级机关发送,根据需要同时抄送有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关;党委和政府部门向上级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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