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文档中有附件,则应在文本中留空。根据规定,如果文件中有附件,则应在正文中留空,当文档正文中提到附件时,附件的名称应加上图书名称,附件应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红头文件的附件标记在正文下方和撰写日期上方。文档附件的序列号和名称称为附件描述,当附件列在文本末尾时,不需要在附件名称中添加任何符号,附件的位置和标签“格式”规定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记录版本之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

附件文件号正确格式附件号

以下简称“格式”),公文如有附件,应标注附件说明。附件是指附在正文之后的书面材料,也是一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附件应该从另一面排列,不要与正文相同,而是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附件”一词和附件序号排列在3号粗体字的顶框中,排列在左上角的第一行中,附件标题排列在第三行的中间。附件序号和附件标题应与附件描述一致。

附件文件号正确格式附件号

使用“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附件说明在文本底部的空行中带有“附件”一词。只要以普通段落开头,并在正式文件正文之后写上“附件:* * *”或“附件1:附件2: * * *”。附件的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附件有序号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在日期之前,标准列出如下:所有正式文件都必须是发布日期之前的附件,包括信件和通知,“附件”由仿宋识别,后跟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粗体字的顶部框排列在版本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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