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文格式的通用纸张、排版、印刷和装订要求、各要素排列规则等的国家标准。它是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的重要依据,执行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红头文件的文号、标题和正文的格式应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规定:文号:在发文机关文号下排成两行,居中排列。
新国标公文格式如下:标题:包括主题事项和公文名称。字体要求用黑体【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公文写作】。其中,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成文日期和有效标记是必不可少的要素。接收机关或主管领导。正文:结构与一般公文相同。公文标题为红底白字,文号由发文机关简称、六角括号“【】”、文件序号组成;年份应标有全名。
抄送机关的字号与正文字号相同(常用,公文写作中的签名和日期要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成文日期一般在正文下留白,仿宋体印刷,签发单位在成文日期上签名。如果官方文件的所有主要部分都是由以下七个要素组成的,发布指令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大小相同(常用于仿宋)或更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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