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附件应另排一面,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方可入版记录。在正文中引用附件时,如果文档有附件,则附件的名称没有编号,附件说明:“附件”一词排列在文本底部的空行中,后面是完整的冒号和附件的名称,首先,附件应放在公文的末尾。附件的内容应放在书写日期之后正式文件版本之前的新页面上。
公文的附件需要放在另一面。其次,正文中应引用附件,所有正式文件中的附件位置相同,都在日期之后。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将附件放在正文之后也可以避免打断正文的叙事逻辑。如有多个附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的序号(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这是为了确保公文的完整性,以便读者在阅读正文后可以方便地查阅相关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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