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附件的作用:补充说明用作正文或正文的参考。公文的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它是请求所附的相关材料、图表或其他文件。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版本(正文)结束之前,并与正文部分装订在一起。要求: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版本记录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使用“附录2”一词及其序号,并在编辑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中安排粗体字顶框。附件的标题以斜体、粗体和居中方式排列。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
带附件公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已明确规定,“附件”一词应在正文下方空行排列,后加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果有多个附件,请用阿拉伯数字标记附件的序列号。(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附件应当单独编排,并在编辑前与公文正文一并装订。使用“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并在编辑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中以粗体显示顶部方框。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
公文的格式要求(简称三要素):标题、正文和版本。(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部分,它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附件规定:\\\\x、\\\\x、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下方留空,“附件”应标有仿宋字样,后面加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果附件中有序号,则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
公文的附件是指附在正文之后的书面材料,也是一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非所有正式文件都有附件,但通常根据需要用作文本的补充说明或参考资料。公文有附件的,应当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正文下面有一个空行,左边的空白字表示“附件:XXXXXXXX(附件的标题)”,末尾没有标点符号。附件的内容应放在书写日期之后正式文件版本之前的新页面上。
不能返回数字和年份。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附件是指对文件正文的描述、补充或引用。加强对公文的理解和执行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附件应与正文装订在一起,并在附件左上方第一行注明“附件”字样。附件应排列在另一侧,以粗体显示“附件”字样,附件正文左上角的顶框应排列在编辑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如果有多个附件,应添加序列号。附件应安排在版本之前,并与正文装订在一起。附件标题和附件之间有一个空行。附件的格式与正式文件的格式相同。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并在附件左上角标注“附件”,有序号的应标注序号;附件的序列号和名称应该一致。如果附件和文档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则应放在附件的左上角,要求: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版本记录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使用“附录2”一词及其序号,并在编辑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中安排粗体字顶框,附件的标题以斜体、粗体和居中方式排列。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
文章TAG:附件 公文 格式 正文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