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接收是指接收公文并以签名或盖章的形式发出证明。从各种渠道收集官方文件,公文处理程序:公文处理分为收文和发文,(1)文件接收程序和规范,公文接收是指公文在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和签批程序后的基本处理程序和接收管理活动的方法要点。公文处理分为公文处理和公文处理两部分。
主送部门是指公文的主受理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和通用名。由承办人顺手签注公文承办人、公文处理人员、属“三密”公文人、会签人、登记人、拟办人。接收文件的一般程序是:签署、启封、登记、计划、申请、批准、分发、承办、组织传阅、催促和处理已完成的正式文件。根据保密规定;如果是普通文件,则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送单位、发送时间、原始文件编号和文件标题。
局机关公文由局秘书科处理。处理来自上级的任何通信的一般程序是:起草、咨询、审查、发布、签发、登记和打印,应该高度负责。一般送公文,可以送几个部门以上;向上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不宜多负责人送,以免职责不清,回执办理一般包括送达、签收、登记、分办、计划、承办、催交、办结、归档、存档、销毁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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