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政府官方文件中规定的。作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务场合使用的文件,公文要求字体规范、庄重、易读,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标准,红头文件上的字体有以下规范:标题:宋体二号小标,居中显示;主送机关:使用3号仿宋字体;冒号;使用全视角模式;正文:使用3号仿宋字体,公文的字体和字号为:发文机关标志:红色小标宋体。
在公文处理中,字体选择至关重要,它不仅影响公文的整体美观,而且直接关系到公文的正式性和专业性。发文字号:与抄送机关字号相同(常用,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正文内容字体格式:仿宋体GB,页码:阿拉伯数字,字体、页脚居中,封面和目录不加页码。
法律解析:公文红头字体的设置——3号仿宋GB-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要用全称标注。文件编号:阿拉伯数字,一份正式文件只有四种字体大小,即红色大号、二号、三号和四号。一级正文的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宋体二号(黑体),二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三级标题为宋体三号及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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