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文档副标题字体大小当官方文档中有副标题时,副标题应在新的一行开始,并带有破折号。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相关规定要求:在字体和字号方面,如无特别说明,一般采用公文格式的所有要素,小标题与公文主标题的位置关系是互补的,正文部分,如:(1)、(1)等排序方式,根据公文格式要求,英文标点符号不能出现,主标题通常应该居中,副标题之前应该有一个破折号,写在主标题下方一行,右侧两个空格处。

副标题格式要求,字幕格式

字幕和破折号缩进在主标题的文字下方,说明标题的写作格式。字幕是主标题的补充,它概括了核心内容,并进一步揭示了本质。主标题是指文章的标题。如果公文中有副标题,则副标题应以破折号开头。此外,书名中不应出现书名和引号(转发通知除外)。如果有副标题,则副标题位于主标题下一行的中间,用3号斜体表示

副标题格式要求,字幕格式

公文副标题一般用3号斜体,标题用2号宋体,一般不加粗。红头文件的格式一般是:标题居中,第二格小,不加粗。字幕应该靠近标题。一般情况下,破折号应该写在标题的第三个字下面,中间不要有空行。标题由签发机关的名称、语言和理由组成,标题一般安排在一行或多行中。主标题应写在中间,字体大小应大于正文,字体应与正文不同。

文章的标题写在稿纸顶部的中央,通常在顶部和底部有一个空行。主标题太长需要退回,下一行需要安排在中间,它是主标题的辅助和补充。此外,在标题方面,一般来说,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公文标题的格式可以分别标有“(1)”和“(”,请注意,第一级汉字后面是一个顿号(,),而不是逗号(,)或圆点(。),第二级标有“(1)”,第四级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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