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规定各级机关行文关系的公文写作规则。这是我们单位的公文处理方法,供您参考,第四章写作规则第十四条写作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来说,不允许越级写作,规范性公文写作要求:保持公文的高度一致性;保持文件的高度严谨性;维护文件的组织结构;保持文件的简洁;维护文件的稳定性;保持文件的连续性。
第四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准备、处理和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有序的工作。(除特别说明外,一般采用公文格式的所有要素,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是指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和准确把握公文外部理由的特点和内在规律,使公文外部理由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抑制无价值官方文件的生成。
公文标题由三部分组成: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种类。有利于公文传递的正确方向和简短有效的行文。公文的基本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或加盖公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文号、密级、紧急程度和阅读范围。公文处理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简便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避免公文旅行,防止一些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转过程,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收发关系,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将公文送受理机关,并根据需要抄送有关机关。(六)受上级机关双重领导的,必要时抄送另一上级机关,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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