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定》,公文签发是公文处理中“印”和“发”两个程序的统称,公文处理的主要程序是(1)审查。公文处理程序包括两大程序: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错误C:“发文的主要程序是:(一)审查,经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文件,在签发前应对其程序、内容和语言进行审核。
公文处理程序包括两个部分: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十八条:“公文制作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文档处理分为两个部分:接收和发出。法律解析:公文处理程序是指机关内部公文从形成到运行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签发文件的一般程序是:起草、咨询、审查、签发、发行、登记、打印、印刷或签署、分包、签发和处理已完成的文件。
由发证机关负责人签署批准的正式文件。审查: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发文前应对审批程序、内容、用语和格式进行审查;如需进行实质性修改,应报原签发人审核。登记:对检查过的公文,应确定文号、分发范围和份数,并详细记录。构成这一过程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环节称为收据处理程序。
收文处理是指文件部门收到文件和资料后,在机关内及时操作,直至阅文完成的全过程。“(一)起草是发文过程中的基础性或起始性工作,是指根据构思或写作提纲撰写文件草案的活动,公文处理程序是指公文的发送、接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和归档。”因此,秘书小王需要再次检查领导签发的文件,检查无误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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