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格式,至于制作方法,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公布后,上下文的页面格式已经统一,当然在具体要求上也有一些差异。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报送的公文,原则上应使用上位语言文字,语言文字为请示、报告或意见,书写格式的主要要求是:(1)发证机关标志:由发证机关全称或标准化简称后接“文件”组成,上层写作在格式和内容上要准确、规范、严谨。

上行文格式,上条和下条的格式有什么区别

“发”字不能出现在上述文章的文号中。(有签发机关签名、成文日期和印章的公文,一般用四个字排列在右边空白处。简单理解就是报送上级机关的公文,一般包括请示和报告。(除非另有说明,一般使用正式文件格式的所有要素,反之亦然。当单个机构写作时,它通常高于书面日期。一般来说,上述文章必须有一个签名人,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号码等)。)应加在文章末尾。

公文上行文格式

两者要求不同:上文格式要求:应用写作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密级、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文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日期、印章、成文日期、备注、附件、主题词和抄送机关组成。公文要素前缀(份数(左上角第一行六位阿拉伯数字)、密级(秘密、机密、绝密)、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文号(机关代字、六角括号和成文年份)、签发人(为上部文字)主题(标题。

书写日期由发证机关标识上沿至版次上沿确定,以单位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文件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终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列,上沿至版块上沿,应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第一个字对齐,书写日期:用汉字书写,包括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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