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由三个要素组成,发文单位由语种组成。如果公文标题的主题部分有多个机关和名称,则每个机关和名称都应使用顿号加以区分,(3)公文标题:红线为空,所报公文的签发人姓名并列在文号右侧,文号留空,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文签发前,应当经签发机关办公厅(室)审核。

标题一般用斜体标出发行人的姓名。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相关规定如下:如果没有规定字体和字号,一般使用公文格式的所有元素,标题的具体结构也在不同的语言和内容中有一些细微的变化,以下是三种容易犯的错误。(1)标题中的介词:“大约……”和“在”“对”“想”用于发布单位和原因之间。


文章TAG:公文  标题  事由  机关  签发  
下一篇